吉林建筑科技学院就业工作公开监督电话

2022年7月8日   点击人次: 934   

就业工作“四不准”

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;

不准将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;

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;

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、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。

就业工作“三不得”

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;

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;

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,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、评优等挂钩。

如校内有任何违反就业工作原则的现象,及时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办公室反映。

举报电话:0431-818655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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